关于推荐山西省科技厅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2-08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根据我省科技管理有关制度和要求,为了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科技厅修订并印发了《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晋科发〔2022〕16号)。按照新办法要求,遵循广泛参加、统一建设、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有序开发的原则,科技厅拟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更新已入库专家信息,增补新的专家,建设新的专家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入库专家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科技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正直诚实,廉洁自律;工作责任心强,公道正派,能够以严谨的科学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各项评审评估工作。

3.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工作规则,在科技相关活动中无信誉不良记录。

4.具有较强的理论和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对本行业发展的历史、现状和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

5.身心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院士可适当放宽年龄。

6.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接受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二)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等院校、科研或医疗机构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曾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获得博士学位。

(2)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省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2.企业技术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中级职称同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曾经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获得省级及以上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的技术总负责人,并曾经主持或作为前三完成人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3)具有一定理论知识且业绩非常突出,经两名以上已入库且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共同推荐的,可破格入库。

(三)管理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从事科技管理、相关战略研究的处级以上管理干部,或从事科技管理工作满十年的科技管理人员。

(四)科普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从事科普工作满5年以上;熟悉所属专业领域或行业的科技发展状况,熟悉国家和省有关科普政策;

(2)在本专业(行业)有较深造诣,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科普发展方向;

(3)擅长普及新技术、新品种、新方法、新工艺,并不以推销图书、产品等营利为目的。。 

(五)财经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的;

(2)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3)高等院校经济、金融、财会专业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

(4)投资公司、银行、担保及保险等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的财务高级管理人员;

(5)为资本市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律师;负责金融市场管理和金融行业监管的政府机构处级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要求

推荐专家采用网络申报推荐的方式进行。专家库网址:http://218.26.228.35:11190/expert/login/Remix.do

(一)已入库专家需登录“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按照新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要求,现有专家连续两年未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确认的,系统将进入冻结状态,请专家重新登陆并确认信息后,可解除冻结状态。更新信息时,可以使用原有用户名和密码,如有遗忘,请及时联系。

(二)新增补专家需向所在单位申请用户名、密码,登录“山西省科技专家信息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补充推荐的新增专家人数不限。按要求更新或填写完毕、经本人工作单位和组织推荐部门审定后,在线打印专家信息表一份,经签字和盖章后,报送或邮寄至省科技厅。

(三)专家入库实行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和组织推荐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部门是指在各市科技局、有关省直部门和有关单位。省内专家申请入库时,既可通过有推荐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推荐,也可通过单位所在地市科技局推荐。

(四)省外专家可经本人申请、省科技厅直接受理并审定入库。

三、推荐时间

推荐专家采用集中推荐和日常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集中推荐为主,日常推荐为辅。

(一)集中推荐

集中推荐时间: 2022年2月22日开始,截止时间3月9日。

(二)日常推荐

集中推荐截止后,如有需补充推荐的专家请与省科技厅联系,按有关要求入库。

请各组织推荐单位或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

(三)注意:因专家库系统正在维护,部分功能(如提交等功能)还未完成,符合条件的专家可在系统填写、保存,待系统维护完成后(预计3月1日),再提交。

(四)已在库专家,已将账号和密码发至科研院长,请通知专家进入系统维护信息。

(五)请各学院(中心)审核新入库专家条件,落实并承担审核责任以及专家账户信息保密责任。各学院(中心)于2月24日18:00前,统一汇总填写新入库专家表(附件6),将电子版发至梁磊企业微信;科学技术部将新入库专家分配账号、密码返回各学院(中心),各学院(中心)通知符合条件的专家在系统填写、保存,待系统完成后(预计3月1日以后),再提交。

(六)时间节点:2022年3月6日前,所有专家提交;3月7日前,单位审核;3月8日前,组织部门审核;3月9日12:00前,新入库专家在系统打印专家表(一式一份),本人签字,落款所有日期,均填写近日即可,各学院(中心)统一交至科学技术部郭古青老师。

表格中相关内容:

工作单位:太原科技大学

单位类型:高等学校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12140000405747014D

通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瓦流路66号

邮编:030024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主管处室

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联 系 人:杨  昱

联系电话:0351-4068006 

电子邮箱:kjtcxc@126.com

地    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123

(二)信息系统咨询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联系电话:0351-4062344、4063509

(三)科学技术部

联系人:梁磊  郭古青   0351-6998256

附件:1、山西省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

2、技术专家信息表;

3、管理专家信息表;

4、科普专家信息表;

5、财经专家信息表;

6、新入库专家表。

 

科学技术部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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