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4-18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育部网址链接: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2204/t20220406_614091.html)

现将我校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申报程序

1.拟通过我校提名的项目请于2022年4月30日前联系科学技术部成果与学术科获取“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的提名号和校验码,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

2.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3.被提名项目必须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书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请自行通知合作单位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截图须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我校公示材料电子版请于5月15日前发送至科学技术部。

三、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17:00。

2.纸质版材料(包括提名函1份,内容包括提名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汇总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1套复印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和电子版(WORD版)汇总表由各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至科学技术部成果科,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下午18:00。

四、联系方式

1.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联系人:焦伟、陈源、邹晖

联系电话:010-66096865、66096358

2.山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联系人:贾志武、王晓伶

联系电话:0351-3381538

3.校科学技术部:李华英、张珂

联系电话:6998256

科学技术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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