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作者:巩贞贞 时间:2023-12-20 点击数:
各相关学院(单位):
现将山西省第十三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时限
主要评审2021年1月-2022年12月期间的社科成果(2021年1月以前出版发表的成果,如未申报参加过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且有较大理论价值及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2023年12月13日-2024年1月30日;
(2)我校收取书面材料的时间:2024年3月5日下午3点-5点。
提交书面材料包括:
1、“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六份;
2、提交申报成果一式五份,其中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著作需整本复印,也可提供原件);
3、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其中原件一份(由初审单位审核真实性,审核后可退回申报人)、复印件五份。
请各科研秘书统一将本学院申报材料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科260室,请准时提交,以免耽误老师们参与评审。
以上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与附件2。
联系人:刘长燕 巩贞贞 赵梦晨
电话:6860609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