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我校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15 点击数:

根据《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第一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国知局2023年公告第7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知识产权申请行为,杜绝违背专利法立法宗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各类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影响

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将扰乱学校知识产权申请的正常秩序,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实并通报,将给学校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甚至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当学校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快速预审通道可能会被关闭,导致其他正常专利申请的审查进度受阻。

二、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处理途径

根据《山西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第一批非正常专利申请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收到非正常专利申请通知后有两种处理途径:

1、对有异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可以进行申诉,提交研发实力证明、研发场地设备资源条件证明及专利、论文、项目等申诉材料;2、主动撤回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

对拒不撤回又不提交申诉材料和书面证明的,将严肃处理。同时重点关注主动撤回后再次提交相同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对于屡犯(累计3批次)等情节严重的主体,专利申请五年内不予减缓专利费用,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师生认证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严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科研价值观,须以保护创新和实际研发活动为基础提交知识产权申请,坚决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

2、对于已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的专利,各学院通知发明人及时向知识产权局申请撤回或者申诉,并将撤回回执和申诉材料汇总后提交至科研院。

3、对于申请中的专利,各学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师生主动撤回符合八种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申请。

4、发明人应在知识产权申请前充分做好现有技术检索,突出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基于科学实验数据和市场实际需求,注意申请文本撰写技巧,择优选择代理机构,坚决抵制无资质或信誉差的代理机构,谨慎选择非正常专利数量多的代理机构。

5、知识产权申请前须在科研院进行备案登记和用印审批,申请用印时需提交太原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申请审核表(科研院网站下载)。对于学生一次提交多项外观或实用新型专利、同一代理公司短期内申请多项专利等情况,科研院将不予批准其申请。

6、本科生申请的知识产权须由推荐教师严格把关,做好审核论证。对被认定为非正常专利申请的本人及相关责任人,学校将采取限制申请专利、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收回奖励等措施。

7、对于未履行正常盖章手续、冒用他人信息申请、屡次申请非正常专利以及无实际研发行为的人员申请专利等涉嫌违法违规的重点问题,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纳入学术失信行为名单。

8、对于非正常申请比例排名前三的学院,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减少该学院专利预审、优先审查的审批数量。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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