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发布了《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校地合作产业科技引导专项的通知》,详见网站(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kjj/fdzdgknr_55560/zcwjjjd_55564/202501/t20250120_1929364.html)。
具体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吕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企业、事业、新型研发机构等)。
2.涉及两种类别,吕梁市校地合作重点研发专项和吕梁市校地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
3.项目申报单位需联合合作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研团队共同申报。
4.其余详见网站通知。
我校可作为参与单位联合申报,各位老师和科研团队积极联系吕梁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单位合作申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