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按计划进行,按照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一、材料审核
项目申报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以提高申报的质量为目标。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筛,特别是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初筛合格者方可上报科学技术研究院。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上报:
1. 选题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简单草率或者抄袭他人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报课题无关的;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的。
2.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权等知识产权争议的;列入课题组成员未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的。
3.不采用2025年3月新修订《申请书》的;未按照《申请书》要求填写的;在《活页》中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的。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级项目在2025年4月25日前未取得结项证书的;同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
5.申请人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曾被作撤项处理不满5年、终止处理不满3年的,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全国办通报批评的。
二、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接收、整理和资格审查工作,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不出差错,尤其要认真核对申请人姓名、课题名称、成果形式、预期结项时间等信息。
太原科技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