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环境质量协调管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通知

作者:胡啸 时间:2025-11-21 点击数:

环境质量协调管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围绕我省环保产业发展中跨介质、全尺度、高精度的污染风险防控与管理等问题,针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山西省社会经济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的迫切需求,聚焦于汾河谷地大气PM2.5和臭氧污染成因及协同防控、气象耦合贡献、水土污染物环境行为、生态环境修复、固体废物资源化等关键技术研发,通过加强产学研用合作,促进跨学科、跨领域的深度合作,构建区域联防联控模式,有效助推山西环境质量的提升需求与科技应用的融汇提升。为促进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现制定并发布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请通知:

一、资助方向

开放课题研究内容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保持一致,聚焦以下具体领域:

1.污染源识别与控制技术;

2.微细颗粒与挥发性有机物高效控制技术;

3.水土修复技术;

4.碳基功能材料技术。

二、资助对象

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机构等非本重点实验室科研人员,申请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优先资助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三、资助额度及研究期限

开放课题资助数量为35项,资助额度为每项23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两年。

四、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keinter@126.com,邮件标题为2025年度开放课题+姓名+单位。同时,需将经申请人签名、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至实验室。

2.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1128日,逾期提交者或非标准格式的申请,不予受理。

3.申请截止后,遵循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的原则,由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资助项目。

4.项目批准后申请人须与重点实验室签订项目任务书,确保研究任务的完成。

5.开放课题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开放课题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经费不外拨,相关经费使用报销须在重点实验室内进行。

五、结题要求及成果署名

课题负责人应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开展研究,按期向实验室提交研究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课题结题时,研究成果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中科院二区及以上)期刊发表1篇与课题研究内容相关的论文。论文署名单位应体现“环境质量协调管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Shanxi Key Laboratory of Coordinated Management and Control for Environmental Quality),且项目资助须注明此研究成果由“环境质量协调管控山西省重点实验室”(This project is funded by Shanxi Key Laboratory of Coordinated Management and Control for Environmental Quality)资助。

2)获批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3)授权发明专利1项;

4)出版专著1部。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窊流路66号太原科技大学

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人:张珂

联系电话:15135156228

E-mailzhangkeinte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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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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