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现将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时限
此次评奖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主要评审 2023 年 1 月至 2024年 12 月期间,我省研究人员首次在我国出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的公开刊物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古籍整理成果、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服务报告等)和普及成果。在省级以及中央国家机关等省部级以上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调查研究报告;未经公开发表但经省级以上领导作出肯定性批示并实质性采纳的决策咨询报告、内部调研报告,也可申报。
2023年1月以前出版发表的成果,如未申报参加过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且有较大理论价值及社会反响,亦可申报参评。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20日
(2)我校接收书面材料的时间:2026年4月24日15:00-17:00。
提交书面材料包括:
1、“山西省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六份;
2、申报成果一式五份,其中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四份(著作需整本复印,也可提供原件);
3、社会反响与效益证明材料一式六份,其中原件一份(由初审单位审核真实性,审核后可退回申报人)、复印件五份。
请各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交至科学技术研究院。
以上未尽事宜详见附件1和附件2。
网络申报如有疑问请联系山西省社科联,
联系人:刘毅雄(0351-4031645)。
科研院联系人:刘长燕 李敏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3月17日
附件1.《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山西省第十四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