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重实验室):
为深入推进我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乡村振兴人才支撑,以科技创新赋能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通知,现组织开展全省农业科技人才申报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农业科研人才。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装备、智慧农业、农村经济等涉农领域研究、教学、技术研发的专业人员。
2.农业技术人才。各级农业农村、科教系统事业单位、农技推广中心、植保、农机、畜牧、水产等涉农专业技术机构的农业科技工作人员。
3.农业企业技术人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新技术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技术研发、生产指导、农技服务的科技人员。
4.其他人才。具备扎实农业实操技术、长期开展农技服务的乡土技术人才、科技特派员等。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客观公正,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
2.在本领域具有权威学术地位,在科研推广上有突出成就,有引领该领域学术与技术发展的能力;
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从事本产业相关研究或推广5年以上;
4.原则上1969年以后出生,目前仍从事本专业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职;
5.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三、相关要求
申报人对所提供的信息和承诺负责。各学院(全重实验室)要认真组织摸底工作,并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或专家对申报材料、学术水平和科研诚信等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见附件1)。
申报人认真填写《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申报表》(见附件2),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学院(全重实验室)汇总,将审核意见(纸质一份)、申报表(正反打印纸质两份、WORD电子版)交至科研院。
联系人:科研院 梁磊
截止时间:9月22日12点。
附件:
1. 部门审核意见
2. 山西省农业科技人才申报表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