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全重实验室):
为保证我校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科学研究的连续性,更好地发挥引进人才在学科建设中的作用,提高学校的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太原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大字〔2021〕35号),现对2026年10月31日前到期的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和来晋工作优秀博士科研资助项目两类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考核。
(一)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1.根据《关于印发《太原科技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科大字〔2021〕35号,附件7:《太原科技大学科研启动基金管理办法》),到期项目,填写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报告(2025版)(附件2-1,纸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左侧装订),由归属学院进行初评,给出结论并汇总(填写附件1-1评审汇总表,纸质一份和电子版),学院统一将结题报告和汇总表,提交科研院。
(二)来晋工作优秀博士科研资助项目
1.填写来晋工作优秀博士科研资助项目结题报告(2025版)(附件2-2,纸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左侧装订),由归属学院进行初评,给出结论。学院统一将结题报告提交科研院。
(三)其他事项
1.根据项目支出情况,如实填写经费财务决算表(科研院统一联系财务部门审核财务决算表,并办理盖章事宜)。
2.涉及人员部门变动的,由原立项时所在学院完成结题审核任务。
3.科研院将结题项目明细发至各学院(理工科项目:2023年及以后立项且在2026年10月31日到期的项目;人文科项目:2026年10月31日到期的项目。若有遗漏和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院),各学院汇总后,相关材料请于2026年10月22日前(周四)提交至科研院。
4.项目到期需考核,不再延期。未提交结题材料的,视为放弃考核,考核结论为不通过。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工作,激发引进人才入职后科研积极性,提高学科的竞争力。
联系人:科研院 理工科 梁 磊 郝 鑫;
人文科 刘长燕 李 敏。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29日